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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东仍需申报缴税

〔工商时报2010-01-26 陈怀瑜/台北报导〕

去年度部分企业因为受到金融风暴冲击,倒闭现象较往年来得频繁​​,使得许多房东对于「落跑」房客已经扣缴房租,却无法取得扣缴凭单的现象大伤脑筋,国税局说,房东还是必须先到国税局诚实申报,否则一旦查获,还是算逃漏税。

近期有许多房东都相当着急,因为去(98)年他的企业房客中,有部分老板已经倒闭「落跑」,相关负责人根本找不到,连每年都应该收到的扣缴凭单,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要,因此纷纷打电话到北市国税局请教,让国税局官员意识到,金融风暴确实严重冲击了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,也使得许多喜欢投资办公室的房东们,感受到商办大楼的投资,原来风险也不算小。

为了协助出租厂办的房东们解决他们的纳税问题,北市国税局表示,企业缴纳房租给房东,承租的企业就是扣缴义务人,而目前虽然扣缴义务人已经不见,但由于相关申报的资料都查得到,房东的扣缴凭单虽然因为扣缴的房客不见了,但是国税局都有留底,房东只需要到国税局诚实填写申报书,并且注明原因,声明愿负相关文件的法律责任之后,就可以凭着这项扣缴凭单资料,在今(99)年度申报个人综所税。

北市国税局强调,纳税人有所得就得缴税,有否扣缴凭单并不是唯一依据,许多人都以未收到股利凭单或者扣缴凭单漏报所得,造成补税争议,反而是社会资源的浪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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