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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黄金所得需申报

〔工商时报2010-01-27 陈怀瑜/台北报导〕

国际黄金价格节节高涨,许多人将资金转往投资黄金存折,但却忽略这部份的所得要并入综所税申报,国税局强调,一旦收到补税税单时,补完税之后,还要记得把相关资料留下来,因为日后如果亏损时,可以作为扣抵之用。

北区国税局表示,国人进行黄金的投资,不管是属于黄金存折或者是金条、金块、饰金,都视为财产交易,一旦有所得的话,就需要在申报个人综所税时,以申报列举方式,主动申报,如果没有主动申报,遭到国税局查获的话,就得补税。

这波补税对象中,有部份补税税单与投资黄金存折有关,国税局表示,因为透过黄金存折进行交易,金融机构通常会提供交易清单,这份资料国税局通常也可以取得,诚实纳税人也都以该项清单作为纳税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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