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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想收到国税局寄发的税额试算通知书,请于105年3月15日前向国税局申请

  

  本局表示,为缩短民众报税时间,国税局今(105)年仍继续提供税额试算服务,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简易申报案件,国税局会主动计算104年度综合所得税应纳税额,于今年4月25日前以挂号寄发税额试算通知书及相关表单,或以邮简通知凭证使用者自行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(http://tax.nat.gov.tw)下载税额试算书表电子档案。

 

 进一步说明,纳税义务人如不需要国税局提供本项服务,可于今年3月15日前,以下列方式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,已申请不适用该项服务者,以后年度毋需再申请,国税局即不再寄发税额试算通知书表予纳税义务人:

 1. 线上申请:透过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(http://tax.nat.gov.tw)线上申请。

 2. 书面申请:以邮寄、传真或亲至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所属分局、稽征所、服务处提出申请(邮寄申请者,以邮戳日期为申请日),申请书格式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(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)或本局网站(http://www.ntbna.gov.tw)下载。

 

 特别提醒,申请不适用该项服务的纳税义务人,请务必于今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,自行办理104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,以免遭受处罚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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