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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年度综合所得税核定补征税单已寄发了,缴款书提供QR-Code,便利民众使用信用卡线上缴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国税局表示,10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经核定补税案件,已陆续寄发核定通知书及税额缴款书,缴纳期间为105年3月1日至3月10日止。

 

国税局表示,所辖基隆市、新北市、桃园市、宜兰县、新竹县(市)、花莲县、金门县、连江县等地区,经统计本次补税案件共计约10万9千余件,补税金额达24亿元,接获缴款书之纳税义务人除可持现金连同缴款书到代收税款处(指银行、信用合作社、农会、渔会等金融机构,邮局不代收)缴纳外,可于缴纳期间内使用自动柜员机(ATM)、网际网路晶片金融卡、信用卡缴纳,税额在2万元以下者,亦可利用全年无休24小时营业​​之便利商店缴纳,以上缴税之操作方式,可参阅缴款书背面说明。

 

另为方便民众使用智慧型行动装置线上缴税,并提供QR-Code缴税服务,纳税义务人选择以信用卡缴税者,可以智慧型手机或平板电脑等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-Code,透过网际网路缴税服务网站(https://paytax.nat.gov.tw)输入信用卡卡号等相关资料,即完成线上缴税,省时又便利,欢迎民众多加利用。

 

国税局提醒,纳税义务人接获核定通知书及缴款书后,如查对无误,请于缴纳期限内缴纳,若逾期缴纳税款,每逾2日尚须按应纳税额加征1%滞纳金,如逾限缴日期30日仍未缴纳,将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辖分署强制执行,并就应纳税款及滞纳金,按规定利率按日加计滞纳利息至缴纳日止,一并征收。纳税义务人对于核定补税内容有疑问者,可径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所属之分局、稽征所或服务处等单位查询,各分局(所、处)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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