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上一则> <回列表> <下一则>

豪宅赠成家子女最佳节税管道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〔工商时报2010.02.11 记者陈怀瑜/台北报导〕

  

即使各地政府打算对富人开征豪宅税,但对富商而言,豪宅依然是最佳节税管道,会计师表示,由于税法上认定的财产价值与市价依然存在着庞大的落差,就算提高豪宅税的评定价值,豪宅是最佳节税合法工具的事实不会改变!

 

台北市以及北县的税捐单位,都打算对富人开征豪宅税,期望开征豪宅税之后,除了求得税赋公平之外,也希望抑制豪宅的需求空间,避免高房价引发过大的民怨。

 

勤业众信会计师庄瑜敏说,虽然这是政府的手段,但是从事实面来说,豪宅真的是有钱人最佳节税管道,只要市价与房屋评定价值间的落差存在,豪宅的价值就存在。

 

最近许多企业集团第二代纷纷嫁娶,企业家们给成家的子女,像王文洋、顶新的魏家,甚至最近知名艺人侯珮岑的夫家,都不是赠与金钱或是股票,而是买豪宅,就可见一斑。

 

庄瑜敏说,就遗赠税的部份来说,如果王文洋给儿子1亿元的股票或者现金,王文洋就必须缴978万元的赠与税,但是,若是给1亿元的豪宅,依据房子的评定价值计算,再加上土地公告现值(该房屋的土地持份部份),有可能只剩下4,000万元,如此一来,王文洋只需要缴交378万元的赠与税,两者间差距600万元。

 

赠与税的情况如此,遗产税的情况也差不多,如果想要留钱给孩子,还不如留房地产的原因,还有另一项理由,就是去(98)年底才刚修正,自用住宅用地增值税的课征办法。

 

庄瑜敏表示,不动产赠与移转所缴纳的契税或者土地增值税,只要证明这些税金都是受赠者所缴纳,是可以抵缴遗产税的。

Wordpress Marketplace